2020年3月,
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濫伐林木案中積極踐行恢復性生態司法理念,引導被告人自愿認購價值4萬元的“一元
碳匯”,用于對受損生態環境的修復。這也是全國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認購“碳匯”方式替代性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案件。
零碳順昌,向綠而生;順勢謀變,逐綠前行。近年來,順昌法院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并依法延伸審判職能作用,持續在固碳增匯上下功夫,積極打通保障“兩山”轉化新路徑。
2022年,順昌法院審結全國首例“以碳代償”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依法判處被告人認購1000元碳匯量,用于代償其造成的野生動物生態價值損失,將“以碳代償”從刑事案件拓展運用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切實傳遞了“保護者獲益、破壞者贖買”的鮮明導向,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從“一元”向“多元”的轉變。
截至目前,順昌縣已經認購碳匯近60萬元,為全縣27個脫貧村集體帶去碳匯收入,促進結對共建村實現碳匯交易1840噸,村財增收18.4萬元,村民人均收入提高500多元,降低了毀林違法犯罪發生,也鞏固了脫貧攻堅成果。
為貫徹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原則,2022年底,順昌法院創新建立生態司法清潔發展補償金機制,對縣域內4家實行
節能減排降碳的企業發放補償金14萬元,引導被告人通過資金補償給企業加大減排力度,從而抵減因其行為造成的生態功能損失。
“我們還發揮法律特派員的綠色引領作用,引導、鼓勵企業自覺采取
節能減排降碳措施,助推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達到保環境、穩經濟、促發展的良好效果?!表槻ㄔ合嚓P負責人表示。
今年來,順昌法院以綠色發展生態補償金補助綠色菌業試點項目為切入點,利用廢棄木屑或“以草代木”栽培食用菌菇,與鄉村共同探索食用菌產業綠色發展新路徑,全力護航鄉村經濟低碳綠色可持續發展,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